2026/4/7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化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提升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应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求,鼎隆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起举办一期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
![]()
安徽鼎隆安全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7028047号-1 免责声明